工程,项目,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国际工程,项目经理,房地产,融资,可行性研究,总承包,信息化,代建制,招投标,设计管理,进度,成本,风险,质量,概预算,造价,合同管理,施工组织,监理,工程咨询,保险,劳务,FIDIC,索赔,BOT,PPP,PMC 中国工程管理网,关注工程的策划,建设与运营。 工程,项目,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国际工程,项目经理,房地产,融资,可行性研究,总承包,信息化,代建制,招投标,设计管理,进度,成本,风险,质量,概预算,造价,合同管理,施工组织,监理,工程咨询,保险,劳务,FIDIC,索赔,BOT,PPP,PMC 中国工程管理网,关注工程的策划,建设与运营。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项目管理服务(PM)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实践及意义 | |
作者:于松伟 文章来源:mypm.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9 17:02: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2)业主有对项目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业主有权要求项目管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4)有权依据本合同对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管理人员的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5)业主有权要求项目管理单位提交工作报告及项目管理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6)业主有权不接收项目管理单位的意见或建议,但必须给出书面理由。如项目管理单位的意见与业主有分歧,以业主的最终意见为准,项目管理单位必须执行。业主对其最终意见的执行结果负责。 (7)业主有权否定任何项目管理单位做出损害业主利益的决定和行为,并有权向项目管理单位索赔。 (8)项目管理单位违约时,按合同约定获得有关赔偿。 三、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推行项目管理服务(PM)的意义 1、提高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做为城市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与其他行业一样,其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也在随着国家经济及工程建设模式的发展而发展。广州、南京、武汉的业主已经引入了“项目管理服务PM”;重庆业主采用了“设备采购+施工安装”(P-C)总承包;深圳罗湖站已采用了“设计+施工”(D-B)总承包;长春二期工程及上海杨浦线,将部分采用“设计+施工”(D-B)总承包;上海M9工程也将采用“设备采购+施工安装”(P-C)总承包。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模式,已经从适应单一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发展到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并将进一步走向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国际模式。相应地,其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正逐渐从由业主自身进行管理向委托他人进行管理转变,即工程项目管理逐步由非专业化向专业化和社会化转变。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